【摘要】用“產業興”帶動“農民富”,把產業增值收益更多留在農村、留給農民,需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建強縣域產業平臺、加快數字鄉村建設、創新利益聯結機制,以及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在完善聯農帶農機制中,促進農民穩定增收,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關鍵詞】農民增收 產業發展渠道 聯農帶農機制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A
“小龍蝦發展起來,搞成了大產業。”習近平總書記笑著說。這一幕出現在2026年3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參加他所在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江蘇代表團審議,在同來自蘇北淮安的史志軍代表交流時,話題聚焦到了當地的特色產業“盱眙小龍蝦”。在江蘇盱眙,小龍蝦產業帶動當地六分之一人口的就業,有5萬人從事養殖,1萬人從事深加工,4萬人從事服務業。盱眙的農村居民32.5%的收入來自小龍蝦。“盱眙小龍蝦”,是近年來我國因地制宜做好“土特產”文章的一個縮影。①
2026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指出:“拓展農民參與產業發展渠道和方式,完善公平分享產業發展收益機制,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農民增收致富。”②這不僅直接回應促進農民穩定增收的現實需求,而且是破解城鄉發展不平衡、激活鄉村內生動力的重要抓手。從歷年中央一號文件持續聚焦農民增收,到《“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提出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再到“數商興農”工程、“一縣一業”強縣富民工程的推進,貫穿其中的一條主線,是推動產業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廣大農民,實現鄉村經濟與農民收入的持續穩定增長。
以產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是一項系統性工程
拓展農民參與產業發展渠道與方式,不僅是經濟命題,而且是關乎社會公平、鄉村治理與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一項系統性工程。“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這對拓展農民參與產業發展渠道和方式提出更高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正確認識并強化農民在產業鏈中的主體地位。充分發揮農民在鄉村產業發展中的主體作用,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共建共享,農民需成為鄉村產業發展的關鍵行動者,而非被動接受者。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強化其參與決策、運營管理和收益分配的能力,是激發產業活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深化產業與鄉土社會網絡的融合共生。產業發展需立足本地資源稟賦與社會結構,通過要素激活、集群培育等方式,構建“休戚與共”的產業生態③,將政府、企業和小農戶等主體緊密聯結為利益共同體。這既需依托全產業鏈拓展、價值提升做大產業“蛋糕”,又需借助收益共享、股權合作等機制分好“蛋糕”,從而提高農民的經營性收入、工資性收入與財產性收入。
主動把握數字創新與業態融合的時代機遇。利用數字技術推動農業生產標準化、智能化和精準化,助力農民突破資源與能力約束,適應現代化生產方式。通過“農業+”模式創新,培育電商、康養、文旅等新業態,催生電商達人、民宿管家等鄉村新職業,拓寬本土化非農就業創業渠道,為農民增收開辟多樣路徑。
各地涌現出一批具有推廣價值的現實案例
近年來,各地圍繞拓展農民參與產業發展渠道和方式,通過利益聯結機制創新、就業平臺搭建、數字技術賦能以及全產業鏈托管服務推行等方式,形成多層次、多樣化的發展格局,并涌現出一批具有推廣價值的現實案例。
強化利益聯結,共享增值收益。一方面,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三變”改革持續深化,農民將集體資產股權、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及閑置宅基地使用權等資源資產量化入股到優勢產業項目,獲得穩定分紅,實現資源活化與增收。例如,江西省龍南市桃江鄉產業示范園,創新推行“公司+村集體+農戶”利益聯結模式,通過村集體控股、社會資本參與等方式,確保農民成為產業發展的股東,將經濟收益留在鄉村,帶動土地流轉收益150萬元,提供就業崗位800余個,實現發展成果共享。另一方面,構建企業和小農戶間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有效促成產銷對接,讓農民安心且省心。例如,在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由區農投公司聯合云南蕓嶺鮮生公司打造的現代化農業園區,創新訂單農業實踐,通過與“盒馬”“鹽中甜”等企業簽訂長期訂單,建成3000余畝有機蔬菜種植基地,形成“企業下單—基地種菜—園區加工—冷鏈配送”的閉環鏈條。
搭建就業平臺,拓展增收渠道。縣域產業承接與“幫扶車間”升級成效顯著,有效吸納留守勞動力就近穩定就業。例如,浙江省嘉善縣鴉鵲村利用紐扣工藝和產業優勢,2024年10月建立“6070連心扣”共富工坊,工坊采用市場派單、村口接單模式,創新“訂單共享、工時互認”機制,吸納本村及鄰村婦女、老年群體靈活就業,自共富工坊成立到2025年7月底,已為60余人提供崗位機會,實現人均每月增收千余元。同時,盤活閑置資源打造創業載體。例如,江蘇省宿遷市泗洪縣建成創業園21個、創業街22條,吸引產業集群發展,成功實現群眾就業、集體增收、企業發展。
數字技術賦能,助推農產品出村進城。信息網絡、數字技術等助力農村電商等業態蓬勃發展,降低農村創業門檻④,通過對接新媒體資源做強做好“土特產”文章,拓寬銷售市場,有效助力農民增收⑤。例如,江蘇省射陽縣黃沙港鎮,由縣、鎮人大代表牽頭,建立電商孵化基地“漁港創客中心”,定期開展電商實操培訓,引進和新成立的電商公司達20多家,年直播銷售海產品超10億元,有效推動特色農副產品走向“云端”,成功將數字流量轉化為經濟增量。
推行全產業鏈托管服務,實現降本提質增效。托管服務創新活躍,促進企業降本增效和農村集體增加收益。例如,浙江省建德市航頭鎮圍繞油菜產業,構建全產業鏈托管服務模式。通過種植端提供“耕種烘收”全程托管服務,幫助小農戶降低約20%的成本;銷售端建立“保底收購+品牌銷售”體系,畝均增收200元,讓小農戶在不流轉土地的前提下享受專業化服務,并共享品牌增值收益。
農民深度參與產業發展的格局尚未形成
盡管各地在引導農民融入產業、實現增收方面已初見成效,但農民深度參與產業發展的格局尚未形成,仍面臨一定現實挑戰。
資源要素面臨一定流通障礙。土地、宅基地、資金等要素,尚未充分轉化為農民參與產業發展的有效資本。農村產權交易機制和市場有待進一步完善,一些閑置資源難以通過市場化途徑實現盤活,影響資源價值的有效實現。同時,由于農村宅基地流轉信息不對稱、流程不夠規范,導致有的宅基地長期處于低效利用或閑置狀態。此外,部分土地細碎程度較高,交通路網可達性較差,削弱生產要素流動效率,限制產業規模化發展。
縣域產業承載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有的縣域產業結構單一,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滯后,存在規模小、布局散、層次低、鏈條短等問題。產業同質化現象明顯,缺乏發展特色和核心競爭力,導致本地就業崗位增長緩慢和創業機會有限。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滯后阻礙產業升級和人才流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縣域產業的承載能力和聯動效應。
存在數字賦能應用壁壘。有的農民數字素養總體上還有待提升,數字教育培訓體系尚未形成,有的農民難以熟練掌握電商平臺、智能農業設備等數字工具。高技能復合型人才存在缺口,農村勞動力難以匹配技術密集型產業、高質量服務業的人才需求。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不足,產業數字化轉型動能有待增強,小農戶難以借助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實現智能生產和精準營銷,市場對接成本較高、難度較大。
主體利益聯結機制不夠緊密。小農戶收入增長空間的拓展受到一定制約,難以充分共享產業鏈增值紅利。具體而言,小農戶自身的生產經營能力水平還需進一步提升,加之信息不對稱和專業化程度不夠高等因素,導致其市場議價能力較弱。當前,有的農業合作組織與小農戶之間的利益聯結較為松散,使小農戶在收益分配中難以形成持續穩定的增收預期。同時,風險共擔機制尚不健全,小農戶面對自然風險和市場波動時易遭受損失,影響其長期投入產業的信心。
金融財稅支持精準性有待增強。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還需進一步完善,信貸服務門檻較高,信貸產品與產業發展周期不匹配,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有待加強,難以滿足產業發展多樣化金融需求。農業保險制度難以為經營主體提供充分的風險保障,影響農民參與產業經營意愿。同時,少數地區農業補貼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存在邊界模糊、執行有待強化等問題,影響財政資金的精準投放。
推動產業增效益、農村增活力、農民增收入
破解上述難題,需通過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建強縣域產業平臺、加快數字鄉村建設,以及創新利益聯結機制、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等,持續拓展農民參與產業發展渠道與方式。具體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讓鄉村沉睡資源變為活化資本。現階段,我國農村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仍有待進一步完善,一些資源處于閑置或低效利用狀態,未能有效轉化為帶動農民增收的產業資本。這既限制農村內在發展活力的釋放,又制約農民財產性收入的提升。因此,需在鞏固“三權分置”制度成果的基礎上,審慎穩妥地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積極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其一,穩步推進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夯實農村產業發展的產權基石。通過明晰宅基地的產權歸屬,不僅為發展民宿、農家樂等產業提供穩定的產權預期,而且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大大增強群眾的獲得感。⑥其次,探索宅基地使用權有償退出與有序流轉機制,打通閑置資源資產化的通道。通過建立包括有償退出、置換,以及有序入市等綜合性流轉模式,不僅能直接增加退出宅基地農民的財產性收入,而且能為鄉村新產業、新業態的發展騰挪出寶貴的土地空間,實現存量資源活化利用與鄉村產業空間拓展的雙重目標。再次,健全完善縣鄉兩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一些地區的縣鄉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面臨信息透明度低、交易流程不規范、服務功能單一、融資配套不足等問題,導致交易成本較高、農民議價能力較弱。為此,需構建一套規范、公平、透明的交易、融資及評估體系,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在全國統一的信息平臺上公布相關信息,通過內外資源整合實現資源的雙向流動與有效配置,并使農民享有的資源權利能夠平等、公開地運用于產業發展,為農民深度參與產業融合、共享發展成果奠定堅實的制度與市場基礎。
建強縣域產業平臺,為農民增收拓展廣闊舞臺。縣域是連接城鄉、承接產業的重要空間單元,具有市場龐大、層次豐富、場景多樣等特征。首先,優化營商環境,打造縣域產業服務集成化平臺。需圍繞縣域富民產業發展需求,建設集成政策咨詢、融資對接、企業服務功能的縣域產業服務中心,推動各類改革紅利向縣域富民產業傾斜;創新運營機制,探索“領導小組—管委會—平臺公司”等市場化、專業化管理模式,切實提升平臺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其次,培育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構建差異化特色發展格局。堅決杜絕“村村點火”的散燒亂耕亂象,從增量上實現資源的有效整合,推動產業要素向縣城和重點鎮集聚。立足當地資源稟賦和比較優勢,打造特色主導產業集群,形成“一縣一業”“一鎮一特”的差異化發展格局。實踐表明,產業集群可以大幅降低基礎設施建設成本,知識溢出效應更有利于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具體而言,需集中資源打造一批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農產品加工園等產業平臺,通過組織農民入園就業、返租倒包、配套服務、合作創業等方式,讓更多農民融入到縣域產業鏈中。再次,著力完善縣域商業網絡設施業態布局,促進網絡平臺與鄉村聯動發展。相關部門需在技術創新、人才引進、品牌培育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職業農民教育培訓體系,提升農民的市場應變能力和產業升級適應能力;促進平臺與周邊鄉村聯動發展,推進平臺成為帶動產業循環的“生力軍”,避免造成產業“孤島”。⑦
加快數字鄉村建設,為農產品打通云端銷路。數字經濟打破時空限制,重構農業生態,開創“數商興農”新局面。為有效促進數字鄉村與農業強國建設,著力提升農民數字素養,夯實人才基礎,需重點聚焦以下幾個方面。全面提升農民的數字技術應用能力。培育一批“新農人”“網農”直播帶貨達人,以及鄉村數字營銷人才。夯實基礎設施建設,構建電商服務平臺。加強縣域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直播基地、智慧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整合資源推進農業產業互聯網實現集聚經營。需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推進農業生產過程標準化、管理過程智能化、銷售策略精準化,在田間地頭安裝智能傳感器,實時掌握土壤墑情,依托大數據分析研判市場信息、及時掌握市場行情,幫助小農戶直接對接大市場,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提升應對市場波動能力。同時,支持小農戶、合作社及企業探索平臺銷售、自主經營,以及“平臺+自營”等多種模式,積極發展社區體驗店、智能菜柜等互聯網新興業態。
創新利益聯結機制,編織農企共贏的“金紐帶”。是否能夠實現農民參與產業發展的可持續性,取決于利益聯結機制是否緊密公平、聯農帶農機制能否實現多樣共享與風險共擔。當前,一些“公司+農戶”模式仍停留在訂單式收購層面,農民很難享受到加工和銷售環節的利益增值。為此,需從模式創新、能力提升和法治保障三方面協同發力,構建更為緊密的利益共同體。其一,創新合作模式,拓寬小農戶增收渠道。需在充分挖掘優勢資源的基礎上,大力發展融合模式,積極推廣“保底收益+按股分紅+勞務收入”“訂單收購+二次返利+風險基金”等復合式合作模式,把原來松散的、簡單的買賣、雇傭關系,聯結轉變為多樣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助力小農戶穩定增收。其二,提升合作社發展能力。針對部分地區合作社發展滯后、經營能力不足等問題,需加大財稅與金融扶持政策力度,引導其規范運營、提升自身實力,使合作社和龍頭企業實現共贏。其三,完善法治化保障機制。需推進合同管理的規則化、法治化,制定標準合同文本,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維護農民知情權、參與權、收益權。健全暢通高效、公平合理的糾紛調解機制,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訴前。同時,為農民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通過穩定的制度安排增強合作關系的可預期性,讓農民安心合作、敢于長期投入。
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為農民參與產業發展注入資金活水。首先,強化財政資金引導,健全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將聯農帶農實效作為財政支持鄉村產業發展的重要考核依據,對聯農帶農效果顯著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適當給予貸款貼息、稅收優惠等支持。可設立縣域富民產業發展基金,重點支持產業項目建設和龍頭企業培育,對“只掛牌、不帶農”的項目可啟動退出機制,確保資金精準投入、高效使用,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其次,因地制宜優化財政金融支農政策。我國地域廣闊,不同區域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農業農村的自然條件及既有基礎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這導致同一政策在各地的實施效果往往不盡相同。因此,支農政策的制定,需充分考慮區域間的資源稟賦差異與實際需求,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再次,加強對重點產業和關鍵地區的資金支持力度,增強金融服務的滲透力和覆蓋面。著力支持農村重點產業發展,通過搭建融資服務平臺,創新產業鏈金融產品,有效打通金融機構與小農戶、小微企業之間的信貸合作壁壘,提升資金配置效率。針對欠發達重點幫扶地區,需制定專門的財政金融扶持計劃,尤其是在技術設施、鄉村教育醫療、生態環境建設等投入規模大、回報周期長的領域給予政策傾斜。同時,可采取創設專項財政支持計劃、設立涉農貸款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的最低比例,以及建立專項融資項目庫等措施,補齊發展短板。
【注:本文系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強產業促就業’雙輪驅動民生高質量發展研究”(項目編號:2023SJZDI016)研究成果】
【注釋】
①《總書記的兩會關切丨兩會“下團組”,習近平提到了小龍蝦》,中國新聞網,2026年3月7日。
②《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人民日報》,2026年2月4日。
③莊天慧、邱峰、楊浩:《縣域富民產業促進農民共同富裕:作用機理、現實困境與策略選擇》,《改革》,2024年第3期,第127-141頁。
④劉璐琳:《以新產業新業態引領鄉村產業提質增效》,《紅旗文稿》,2025年第2期,第29-32頁。
⑤溫濤、陳一明:《以幫扶產業高質量發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光明日報》,2025年6月20日。
⑥常欽:《一本產權證帶來農村大變革》,《人民日報》,2025年6月30日。
⑦郭紅東:《因地制宜推動特色農業高質量發展》,《國家治理》,2025年第4期,第29-34頁。
責編/謝帥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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