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前,數字媒介蓬勃發展,短視頻深刻改變公眾獲取文化信息與參與文化創造的方式,雖推動文化傳播走向多樣化、普遍化,但導致文化傳播淺表化、片面化、情緒化等問題。平衡文化傳播深度與廣度,構建系統化、協同化文化治理體系是關鍵,需構建分層化與系列化傳播體系,優化內容結構;引入“文化價值權重”與專項審核機制,嚴把內容質量關;建立創作者文化自覺與學理倫理培養體系,提升創作者素養;推動學界業界數據共享,為治理提供有力支撐。
【關鍵詞】媒介文化 文化傳播 文化治理
【中圖分類號】G206.2 【文獻標識碼】A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網絡生態治理是網絡強國建設的重要任務,事關國家發展和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要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著力提升治理的前瞻性、精準性、系統性、協同性,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①當前,短視頻的崛起深刻改變公眾獲取文化信息與參與文化創造的方式。據統計,截至2025年6月,我國短視頻用戶規模達10.68億、占到網絡視頻用戶的98.4%,電商直播用戶規模達到4.64億人、占整體網民的44.9%。②短視頻平臺憑借其低制作門檻、強互動性,以及基于大數據的精準分發機制,成為文化傳播的重要節點,不僅使傳統經典以輕量化、可視化的方式進入公眾視野,而且催生大量文化生產者。在文化可見性顯著提升的同時,一個不容忽視的趨勢逐漸浮現:經典文本在被“搬運”“改編”“解構”的過程中,常常失去原有的語境與深意,被簡化為情感小結、人生小貼士或流行話題素材。當《紅樓夢》被改寫成“職場生存手冊”,當《楚辭》被闡釋為“戀愛心理指南”,文化理解的淺表化與文化價值判斷的簡單化趨勢不容忽視。
算法推薦機制推動熱點的形成與重復傳播,“傳播速度”不斷擠壓“理解深度”的空間,點贊量等量化指標逐漸成為新的文化評價標準,文化被切割為可消費的符號碎片,成為注意力經濟中的流量商品,這種趨勢不僅會威脅經典文化的價值傳承,而且會潛移默化地改變公眾的文化認知結構與社會價值判斷。本文從傳播社會學視角出發,深入分析當前的文化傳播生態,探討如何在“文化廣度”與“文化深度”之間達成平衡。
數字媒介語境下文化傳播生態的全景展現
在數字媒介不斷發展的當下,文化傳播生態面臨新變化。一方面,數字技術為文化傳播開辟廣闊新空間,提供多樣新渠道;另一方面,一些深層次問題逐漸浮現,對文化傳播的質量、深度與可持續性構成挑戰。
算法經濟驅動下,短視頻平臺的內容消費生態呈現新特征。如果將平臺視作數字媒體得以存在的基礎設施,那么算法技術就是這一基礎設施上的資源組織協調器,它決定平臺上的信息流動規則。短視頻平臺的內容運作依賴推薦算法,這類算法通過內容本身的話題類型、制作水準,以及用戶停留時長、點贊、評論、分享等指標判斷其“可傳播性”,并據此決定內容的曝光度,即賦予不同傳播潛力的內容以相匹配的流量供應。算法在優化個性化消費、放大熱點效應的同時,將創作行為的回報與流量直接掛鉤,流量的高低影響創作者的創作動力、創新方向,以及經濟收益,為爭奪平臺中有限的注意力資源,一些掌握算法規則的內容創作者會將流量邏輯作為內容生產的重要參照系。在算法經濟的驅動下,短視頻平臺的內容消費生態呈現三個特征:一是一些創作者趨于“迎合算法”,即選擇能在短時間內刺激用戶情緒、引發激烈互動、對于用戶淺顯易懂的表達方式,導致創作內容趨向娛樂化、情緒化。二是一些平臺形成“注意力經濟”的自我增強循環,即高互動、淺表化的內容被持續推薦、接收和再生產,導致深度內容難以突破傳播門檻,在流量競爭中處于劣勢。三是受眾暴露在高度個性化且同質化的文化信息中,會減少接觸多維話題、釋放思想張力的機會。在算法的支配下,“可見性”并非完全由內容的質量與價值所決定,而是由與平臺評價體系相適配的表現形式決定。經典文本的復雜結構與歷史語境往往不利于高頻互動,在推薦機制中缺乏顯著的競爭力,給文化傳播的深度與質量帶來挑戰。
認知盈余釋放,扁平化的觀點輸出雖擴大文本的觸達面,但容易出現削弱文本的歷史語境與復雜語義的問題。“認知盈余”概念強調現代社會存在大量未被動員的空閑認知資源,而網絡平臺為這些資源提供再分配和共同創造的機會。在信息碎片化時代,有知識的人利用碎片化時間,在進行內容消費的同時,能夠進行內容的創造和分享,后者帶來的價值遠勝于消費本身,對于這部分“有閑”時間的再利用,就產生一種新的潛在價值區間,即“認知盈余”。短視頻平臺通過低門檻的創作工具(模板化剪輯、濾鏡、配樂等),以及便捷的發布機制,使普通受眾具備成為內容生產者的機會,實現“人人皆可表達”。那些投入“有閑”時間且具有一定知識儲備的用戶,能夠提供更多的內容貢獻,會創造多樣化的“盈余價值”,這恰恰是平臺實現可持續運作的關鍵。③“全民創作”并不等同于創作質量的提升,平臺內容創作的低門檻會促使數字素養、文化自覺、學理倫理水平參差不齊的用戶都加入到內容生產的浪潮中來,認知盈余的動員呈現出“數量爆發、深度參差”的特征:一些短視頻內容滿足受眾碎片化時間的快速消遣需求,卻在知識性、文本性與批判性方面有所欠缺。參與式生產的發展與內容質量的下降,形成明顯的結構性張力,這種張力在文化類短視頻中尤為明顯,如將經典文本轉化為“情感標簽”“人生格言”“修行經驗”等易傳播的形式,容易產生淺表傳播問題,阻礙文化傳播向深度、內涵式方向發展。
符號意義建構的流動性,在數字媒介的開放生態中被激活,驅動文本符號跨越時空邊界實現動態重組與價值再生。從符號學的角度來看,文化、社會、歷史中存在的符號意義并非一成不變,而是在不同文本之間的不斷互動中形成的流動性結果,文本之間的相互參照(互文)實現符號的融合與滲透,進而導致意義的不確定性,即任何文本都不是單一、純凈的,而是由許多文本鑲嵌而成的。④隨著數字媒體空間的不斷擴大,網絡媒介技術帶來更接近無限廣闊空間的文本世界,互聯網文學不斷打破既有的文學邊界,將文本符號的位置和意義推向傳統文本的邊界之外。當前,經過數十億互聯網內容創作者的推動,社會意義空間的文本符號呈指數級增長。在短視頻平臺上,創作者通過視覺符號、背景音樂、敘事壓縮與個人情感投射,快速重構經典文本的意義,受眾則通過點贊、評論互動與二次創作的方式參與意義確認和再造。數字媒介的開放性和互動性,使得網絡文學進一步突破傳統文學的邊界,將文本符號反復地引用、混合與重構,在不斷互動的網絡平臺中實現意義的轉化。傳統文化、歷史經典的文本被不斷拆解、相互拼貼和意義重塑,由此誕生的新的符號意義逐漸偏離經典文學的初衷。此外,生成式人工智能通過對海量文本的處理和分析,加快網絡符號空間的意義流動,但由于人工智能技術存在缺乏語境和獨立思考能力的短板,其生產的內容是一種相對靜態、機械的重復,凸顯機器創作和人類創作的顯著差異。人工智能技術生成的內容,難以糅合歷史、地方、習俗、生活等微妙的特質,導致作品靈韻的消逝,使得文化傳播在深度與準確性上面臨挑戰。⑤
片段式、標簽化內容消費模式的深層社會影響
在數字媒介重塑文化傳播格局的當下,片段式、標簽化內容消費模式,對社會文化素養、價值結構、公共理性,以及監管體系帶來多維度挑戰。
社會文化素養與價值結構受到沖擊。文化理解的淺表化與文化價值判斷的簡單化趨勢,反映出數字時代的“符號消費”邏輯正在替代“意義理解”邏輯。在一些短視頻中,文本、影像與聲音被切割為高強度感官刺激的碎片,成為用戶“注意力經濟”下的符號快餐。受眾對經典文化的接觸,由深度閱讀轉為符號識別與情緒參與,從而導致文化理解的“去語境化”,即人們更多記住的是某個片段、某句金句或某個情緒,而非文本的歷史脈絡與思想體系。這種“去語境化”閱讀會弱化文化理解的結構性,使公眾在知識獲取上呈現“知道很多,但理解很少”的特征,文化素養因而陷入“廣度提升而深度下降”的悖論。
作為價值傳遞的重要載體,當經典文化被包裝為段落化的符號話語時,其背后豐富的歷史人文精神和原作者苦心孤詣塑造的價值觀容易被埋沒,當歷史人物的多重性格被壓縮為“勵志典范”或“失敗教訓”時,一些公眾對歷史的道德判斷便會失去復合性與反思性。長期而言,會削弱社會對復雜倫理問題的包容性,使價值爭論變成對標簽化結論的爭執。更為隱蔽的危機是,會對價值結構產生潛在侵蝕。文化理解的淺表化與文化價值判斷的簡單化,使受眾更傾向于追求即時滿足與情緒釋放,長遠的理性思考、歷史反思、倫理判斷被置于邊緣。一些人在文化消費中逐漸形成“快感優先”的價值取向,公共話語空間被娛樂邏輯所占據。久而久之,這種心理結構的累積將會影響社會整體的精神氣質,如人文精神被弱化,公共理性退場,文化生活從“真理—審美—倫理”轉向“趣味—流行—情緒”。當文化引導價值、塑造人格、啟發思考的功能被弱化,社會文化素養與價值結構便不可避免地受到沖擊。
公共理性式微與傳播儀式功能的弱化。傳播儀式觀認為,傳播具備維系社會共同體的儀式功能。有學者將傳播的定義分為傳遞觀和儀式觀兩種,認為傳播儀式觀不是指訊息的擴散,而是指在時間上對一個社會的維系;不是指分享信息的行為,而是共享信息的表征。此時的傳播,就如同一種將團體或共同身份的人們吸引到一起的神圣儀式,其作用不是為了傳遞信息,而是為了確認一種基本的秩序,表明一個傳播實踐活動的過程。然而,數字時代的傳播出現兩個明顯變化:一是儀式的碎片化,即互動分布在各個短時刻、即時性的點贊與評論中,受眾參與傳播的方式由“集體儀式”轉為“個體點觸”,難以形成持續而深刻的共同理解;二是儀式內容從共享意義轉向共享情緒,即傳播更側重于情緒同步與短暫的同質感受,而非對文化文本的共同闡釋與價值認同。傳播儀式觀認為,傳播的重點在于“確認社會秩序的存在”,而當這一過程被碎片化后,便不再是共同體意義的重申,而成為碎片化情緒的循環消費。這種“傳播儀式的破碎”,不僅意味著儀式功能的退化,而且象征著公共理性的式微。短視頻的傳播邏輯以“快感”“情緒”和“可視化”為特征,本質上會削弱理性話語的吸引力。⑥公眾之間的互動從理性辯論轉向情緒共振,雖然強化即時的社群歸屬感,但是容易削弱社會整體的思辨能力與公共判斷力。
此外,傳播儀式功能的弱化還會影響社會集體記憶的生成方式。在傳統媒體時代,經典作品、文化節日、公共事件報道等傳播實踐,具有明確的時間節奏和象征意義,它們共同編寫著社會的“記憶脈絡”。短視頻平臺對經典文本的“速食化”生產和隨機性推薦,打破這種穩定的序列,公共記憶容易被支離破碎的網絡文化符號所侵蝕,失去連貫、理性的敘事結構。一些人的文化體驗更多依賴即時與可視化的快感,而非持續的歷史回溯與集體意義建構。在這一趨勢下,公共傳播可能會喪失維系社會記憶與價值共識的長期機制,社會文化連續性將受到挑戰。
社會制度與文化監管體系面臨挑戰。數字媒介語境下,文化傳播生態面臨兩大亟待探討的重要課題。一是如何在實現創作自由的前提下,規范文化傳播,防止語義扭曲與誤導;二是如何在平臺算法驅動的生態中嵌入公共文化價值。傳統的內容監管多以違規、低俗等顯性指標為評判標準,但文化軟性破壞往往隱蔽且累積性強,需制度化的算法治理與公共價值考量。例如,在推薦算法中增加文本深度、歷史準確性與教育價值的權重,既是技術問題,又是治理問題。
在社會制度層面,短視頻平臺文化傳播出現的各種問題,凸顯提升文化領域治理能力的緊迫性?,F行的內容監管體系對于文化內容質量、知識闡釋深度等方面的評價體系尚不健全。算法的優化目標與社會文化政策目標存在一定的偏離,如一些平臺追求的是“停留時長”“互動率”等商業指標,而公共文化機構追求的是文化育人、價值引導與知識傳播的社會功能。這種目標錯位,容易導致文化內容在傳播過程中呈現“技術放大效應”與“價值稀釋效應”的雙重困境:算法優先推送情緒、戲劇、片段的內容,使一些高質量文化內容被邊緣化,從而使社會整體的文化消費結構進一步趨于娛樂化與碎片化。
在制度設計層面,監管體系面臨的挑戰是實現“軟治理”的轉型,即從傳統的“內容審查”向“算法嵌入式治理”過渡。媒介制度不僅是規則約束,而且是價值建構的過程。當算法成為文化傳播的“無形基礎設施”時,監管的重心需從結果導向轉向過程導向,即不僅要管控內容結果是否違規,而且要引導算法邏輯契合主流價值。近年來,國家網信辦推出“清朗·網絡平臺算法典型問題治理”專項行動,對算法推薦低俗信息、加劇“信息繭房”、加重觀點極化等問題風險加速整治,并取得顯著成效。與此同時,對于如何將主流價值引導嵌入平臺的推薦機制中,以及文化領域監管如何從“人工審核”走向“制度智能化”等問題,當前仍處于探索階段。算法模型識別文化深度、評估內容的社會價值,依然缺乏科學的量化標準。
在廣度與深度之間提升文化“溫度”
數字媒介語境下,提升文化領域治理能力,并非單一主體的責任,需依賴平臺、創作者、監管機構、專業組織等協同發力。
構建分層化與系列化的傳播體系,“短—深”聯動降低“去語境化”風險。短視頻并非與深度內容不可兼容,平臺可建立“短視頻+延伸閱讀/深度解讀”聯動機制。可以在短視頻下方推薦欄提供權威延伸材料(如學術文章、官方注釋、專家講座等);打造獨立的優質內容精選板塊;激勵專業創作者生產系列化的文化內容,從歷史溯源、藝術審美、民俗哲理等角度深度解讀經典文化名篇,讓受眾從快節奏觀看進入深度思考,從而實現“觸達—引導—深化”的規范化知識增長閉環。例如,抖音推出優質內容子品牌“抖音精選”,區別于以往短視頻的流量邏輯,形成明確的內容質量導向,通過高頻舉辦垂類運營活動、持續優化產品功能,以及流量傾斜和現金激勵計劃等方式,持續鼓勵創作者生產深度內容,聯動優質創作者推出“450分鐘解讀《紅樓夢》”“和李子柒一起看非遺”等精選內容系列。鑒于短視頻已成為日常文化消費的主要場景,推動平臺修正“文化速食化”傾向,能夠化解文化消費的“去語境化”風險。
推薦算法的文化適應性治理,引入“文化價值權重”與專項審核機制。算法是數字社會、數字經濟發展的基礎,不僅涉及市場治理,而且涉及社會治理。算法的技術邏輯深刻影響國家與社會的文化素養、價值結構、公共秩序。為此,需加大對算法技術本身的研究,以及技術攻關突破的力度,集聚產業、用戶、平臺、算法研究方共同協作,促進推薦算法的文化適應性治理。
平臺可嘗試將識別內容“深度指數”的代碼植入算法,評估文化或泛知識類作品的內容來源、文本完整性、觀點情感指數、專家參與度等指標,為具備教育價值與學術價值的內容提供必要的流量投入。同時,加快建立更加完善、敏銳的專項審核體系,培養具有較高文化素質的專項審核人員。通過算法精準識別文化類短視頻,并將其投入專項審核程序,在人機協同把關下,撤回并警告那些觀點極化、不尊重史實、對原著經典斷章取義的內容。國家網信監管機構可以攜手平臺建立“文化責任報告”機制,要求平臺定期披露文化類內容的推薦規則與評估指標,督促平臺順應社會文化需求,積極推進算法革新;建立“專家評審+用戶反饋”混合機制,為算法優化注入專業思維,并滿足那些以知識增長為目的用戶的內容需求,讓短視頻不止步于娛樂消遣,而是發揮媒介形態優勢,將平臺打造為內容全面、層次多維、富于底蘊的數字文化生態。
建立創作者文化自覺與學理倫理培養體系。這不僅是內容質量管理的手段,而且是重建數字時代專業文化權威與知識規范的重要環節。從社會學視角看,文化生產者在社會結構中不僅承擔內容創造的功能,而且是文化再生產與價值導向的中介者。當創作者缺乏足夠的文化資本與學術倫理意識時,文化傳播容易淪為迎合性消費,缺乏反思性與社會責任。因此,將“知識邏輯”納入平臺內容分配機制中,需推動創作者文化自覺的制度化建設,使內容生產者具備對文化的敬畏感與解釋能力。
短視頻創作者雖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媒體機構,但在算法經濟的放大效應下,他們的敘事與表達事實上影響社會的認知秩序與文化價值體系。因此,需將創作者培訓納入“公共文化責任”的范疇,通過系統化的文化倫理培養,強化其對文本真實性、文化脈絡、歷史語境的尊重意識。例如,在解讀古典文學或歷史題材時,要求創作者具備基本的史料甄別能力與文化比較意識,避免娛樂化、情緒化的闡述方式歪曲經典內涵。此外,平臺需采用分層分類的教育模式:對于初級創作者,以文化素養啟蒙與文本解讀入門為主;對于中高級創作者,可聚焦跨文化傳播、內容創新等高階課程。通過分級培訓機制,構建創作者從“興趣創作”走向“文化擔當”的成長路徑,促進文化傳播的專業化與責任化。
文化自覺體系的構建不僅是對創作者個人的教育,而且是文化生態系統自我修復的過程。只有當創作者群體普遍具備文化自覺意識,平臺的算法激勵機制才可能與社會文化目標形成一致,從而實現“文化廣度與深度的平衡”。在此意義上,建立創作者文化自覺體系并非單純的管理措施,而是一種制度創新,旨在通過知識化與倫理化的機制設計,使數字時代的文化傳播重新獲得“溫度”與“厚度”。
推動數據共享,打通“學術界—平臺端”雙向合作渠道。在數字時代,“數據共享”不僅是學術與產業協同的重要議題,而且是提升信息化條件下文化領域治理能力的重要環節。數據共享機制的建立,意味著知識生產體系的結構性重構,即學術界以理論和方法論優勢介入平臺內容研究,平臺則以海量用戶數據、算法模型與內容生態為支撐,為學術研究提供實證土壤。這種“學術—產業—政策”互動模式,將推動治理范式從經驗型、被動型,轉向科學化、預測性,從而實現文化廣度與深度的有機平衡。高校與研究機構借助平臺開放的數據資源,可以深入研究推薦算法對文化傳播的影響、用戶互動對意義建構的作用等問題,為文化政策與內容治理提供科學依據。數據共享并非簡單的數據交換,而是一種制度化的信任合作機制。當前,多數短視頻平臺的數據仍處于商業封閉狀態,學術機構難以獲取具有代表性、結構化的數據樣本,這使得文化傳播研究存在“理論豐富—數據匱乏”的矛盾。因此,需建立跨界信任機制,推進“學術界—平臺端”合作。政府部門可通過立法與政策引導,制定統一的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標準,明確數據開放的邊界與責任;同時,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對數據共享項目進行倫理審查與風險評估,確保科研利用與公眾權益的平衡。“學術界—平臺端”的數據共享機制,將有助于促進文化認知體系的開放與共建,不僅使學術研究更具現實指向,而且讓平臺治理更具社會責任,從而在文化的廣度與深度之間找到新的平衡點。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網絡生態治理在國家治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要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格局,形成治理合力。各級各部門要強化管網治網的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及時有效解決突出問題,不斷提高運用網絡了解民意、開展工作的能力。要加強對網絡平臺、自媒體和多頻道網絡機構的引導,促使其擔負社會責任,自覺成為正能量傳播者。⑦短視頻快速發展,并非文化深度的終結,而是文化轉型的拐點。在數字化浪潮中提升文化理性與溫度,考驗的不僅是技術智慧,而且是文化領域治理能力。唯有在廣度與深度之間尋找平衡,讓文化回歸思考與感悟的本源,方能在快節奏的時代背景下守住文明的根脈。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博士研究生王思遠,對本文亦有貢獻)
【注釋】
①⑦《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 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人民日報》,2025年11月30日。
②《瞭望|供需互促提振消費》,新華網,2025年12月1日。
③郭新茹、韓靚、劉凌:《認知盈余視角下用戶參與短視頻內容生產的影響因素研究》,《新聞大學》,2022年第9期。
④米德、趙月瑟:《心靈、自我與社會》,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08年,第5頁。
⑤揭其濤、王奕諾:《玫瑰荊棘:生成式AI賦能數字出版內容生產的邏輯、機遇與隱憂》,《科技與出版》,2024年第4期。
⑥黃楚新:《中國短視頻發展的現狀、挑戰與展望》,《人民論壇·學術前沿》,2025年第11期。
責編/孫渴 美編/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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